傷風敗俗文化史:十五個改寫人類文明的墮落惡習 第十章〈大麻文化與迷幻藥戰爭〉部分試閱。
人類歷史上,許多文化中都能見到大麻的身影。大麻對人體是透過化學與神經科學的方式作用,然而處於不同文化脈絡下,大麻的用途、產生的效果,卻可能截然不同......作者親身體驗的警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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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完大麻好打仗
文化會對人的用藥方式產生極大的影響,這種文化決定人如何看待大麻的狀況有兩名最好的證人,一個是今日的西方國家,另一個就是綿延數千年的印度大麻文化。今天你跑一趟在地的大麻店或嬉皮精品店,數十款琳瑯滿目的商品會用大麻葉跟象徵和平的標誌對你眨眼,這是因為大麻真正在美國取得一定的地位,六○與七○年代是決定性的瞬間,而當時的時空背景正是反戰的群眾運動開始風起雲湧的時候。
印度走過的路稍微有點不同。
第一點,大麻在印度有諸神的背書。在印度有種大麻與牛奶一起煮沸的製品叫做「班」(Bhang),是濕婆神(Shiva)的最愛。這傢伙喝下肚,據說一方面能引發宗教性的極樂,一方面也讓人對麻木恐懼,根本忘記害怕是什麼東西。能夠引發宗教性的極樂,說明了為什麼「班」這種大麻牛奶會在黑天神奎師那誕辰(Krishna’s Birthday)與色彩節(Holi)等印度教節日上人手一杯;能讓人忘記害怕,說明了為什麼千百年來的印度戰士會在出征前來上一杯。
酒精在許多印度城市是從古代禁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因此,世世代代的印度士兵要上戰場以命相搏前,他們沒辦法用酒來增添勇氣,他們能倚靠的只有「班」。甚至有一說是錫克教的大師古魯.戈賓德.辛格(Guru Gobind Singh)會準備「班」來發給要替他去拚殺敵人的軍隊。
古魯的傳說,是我在一八九三年由「印度大麻類藥品委員會」(Inadia Hemp Drugs Commission)發行的報告裡發現的,那是英國針對印度大麻使用狀況所發表的一份調查資料。這份報告聲稱古魯曾於北印度的丘陵陷入與若干土幫國王(raja)的戰事。他的對手們訓練了一頭大象來進行刀光劍影的搏擊,然後將訓練完畢的大象送去進行兩項任務,一項是要把古魯要塞的大門破壞殆盡,一項是要直取古魯的性命。面對這樣的威脅潛伏,古魯.戈賓德.辛格的因應之道是挑了一位追隨者,給他鴉片跟「班」的加持,然後派不知恐懼為何物的他來保護自己。這招果然奏效,而大麻也首次在歷史上得到的軍事領袖的認證。他的證言靠著錫克教數位古魯的古代傳記《蘇拉.帕克什》(Suraj Parkash),流傳至今日:
給我一杯……「班」,我上戰場不能沒有它。
「班」不只是印度軍隊用來提升表現的秘密武器,「班」也是千百年來印度以致幻劑來強化宗教敬拜體驗的熱門選項。相對於美國,大麻是反文化圈子裡用來交朋友、打招呼的工具,印度的大麻則自古至今都幾乎都享有主政者與僧侶階級的公開肯定與完整庇蔭。即便是到了全球開始打壓大麻的二十世紀,印度的公營商店都還是沒有停賣「班」這項商品,同時印度教徒不分年齡,也都還是會在政府認可的宗教典禮上飲用「班」,其中又以色彩節最為知名。春天的色彩節又名灑紅節,因為民眾慶祝的方式是把染料跟水往彼此身上砸,另外就是卯起來嗨,卯起來享用大麻跟優格做成的水果奶昔,也就是有名的「班拉西」(Bhang lassi)。
第一次○○就上手:調配印度阿兵哥最愛的大麻飲品
在美國,食用大麻算是一人分飾兩角:合法的醫療用大麻是用吃的,藥效發揮的效率可以達到最高;「沒斬沒節」的人想嗨過頭、嗨到升天,用吃的難度最低。印度也是有人大麻用抽的,主要是以苦行僧(sadhu)為主。苦行僧抽大麻是用像過度換氣似的短促換氣,而稱為「奇愣」(chillum)的角狀菸斗則是他們抽的道具。維基百科定義他們為「禁慾者」或「聖人」。這種解釋也不能說不對,但只要有在印度待過一天,特別是如果你待過瓦拉納西(Varanasi)或瑞詩凱詩(Rishikesh)這類的宗教聖城,你就會知道苦行僧基本上就是「在校園裡拿大聲公飆聖經經文的傢伙」的印度版本……還有就是他們聲勢比較浩大,一群都是數十人到數百人。苦行僧過的是居無定所,當然也不可能洗澡的放浪生活,也因此不少苦行僧都留著會令人驚呆的落腮鬍,髮辮也可以長到屁股。他們當中有些是虔誠的宗教信徒,但也有些人會賣哈希什給你──只要你跟他們對眼超過半分鐘,他們就會準備對你出貨。總之不論是哪一種苦行僧,他們都很習慣用奇愣來抽快樂的大麻煙,而法律也習慣了對他們視而不見。
庶民百姓對於取用大麻,基本上還是侷限在飲用「班」的範圍內。近年來,印度愈來愈多地區強化了管制大麻的鐵腕,但每逢黑天神奎師那的誕辰,你還是不難在許多廟宇裡找到「班拉西」這種可以讓人嗨一下的大麻口味優格奶昔。要是機緣巧合帶你來到了北部沙漠的拉賈斯坦(Rajasthan)邦,你會發現多數餐館或下榻的飯店,工作人員都拿得出能讓人超嗨的各式特調液體大麻──「班」。
我在北印度待了幾個月就愛上了「班拉西」。雖然你在北印街坊買來抽的大麻品質普遍很差,但班拉西的勁道卻是一整個要命的強。二○一三年的色彩節期間,我人在北印拉賈斯坦邦的普希卡(Pushkar)市,當時地方上的餐廳老闆都會很有心地調製好一桶桶的「班拉西」來免費分給來參加慶典的人,而且不問印度人或外國人都有這種好康。喝了班拉西,大家才有活力去互扔顏料彩漆,才有在大汗淋漓、膚色各異之人群裡舞動的瘋勁。
在進一步談大麻飲品怎麼做之前,我覺得我好像不能話只說一半。我應該先跟大家更詳細地說明一下色彩節發生的事情。一整座城市的居民,一同攝取了極高劑量的大麻,到底會是幅什麼樣的光景呢?說穿了,色彩節就是個天殺的瘋人院。每一個人、每棟建築,每一樣會呼吸不會呼吸的物品,包括路邊的流浪狗,全都像被打翻的調色盤給砸到了一樣。不論是人、狗,還是房子,身上都會「彈痕累累」地被扔滿了彩色的粉,被裝了顏料的水球擊中,或被瓶子裡染色的水給灑到。在像普希卡這樣的小地方,基本上每個大男人或小男生都會把班拿起來暢飲,沒人管你的年齡。
這時候就是要潑漆、就是要扭動身體啊,不然色彩節要幹嘛?在地人會把彼此的衣服扯掉,順便把搞不清楚狀況的觀光客衣服也給扯掉。晚上會有人燃起熊熊的營火,同時事情會變得有點失控。在舞會上,與我同行的女性友人被很不客氣地摸來摸去,然後扯衣服的狀況也在某個程度上變得暴戾到不是節慶兩個字就可以解釋過去。除了是個節慶,色彩節還是個社會安全閥,黎民百姓可以稍微「酒後亂性」來釋放壓力,而這平常都是習俗與信仰說不可以的事情(話說在普希卡,你平日是沒辦法合法買到酒的)。
我住宿的飯店也提供各種以班為基底的飲料,這包括有一種混合了班的蘋果汁在我腸胃炎大作的時候幫了大忙。身體恢復了之後,我跟飯店的主廚交了個朋友,然後跟他要到了下面的食譜。
材料:
一小堆大麻,大約人的拳頭大小(如果你手上有的是低品質、種子很多的大麻,那就抓四分之一盎司或約七公克的重量。如果你有的是醫療級的大麻,那就抓一個人不超過一公克就好)
一杯牛奶或杏仁奶
一組杵臼
一湯匙椰子油
四分之一杯優格
一堆什錦水果,數量與種類不拘,任君開心
一台電動果汁機
做法:
教我調製「班」的這位指導老師並沒有使用秤或量杯。他隨手抓了把大麻花苞,差不多四分之一盎司的量吧,然後將之扔進了兩杯左右的水裡。他連同大麻跟水煮沸了數分鐘,我則利用這空檔問了他是在哪兒學會了做「班」。他說這有點像是他們的家族事業,他親戚靠做「班」的技術而在城裡弄出了點名堂,他只是把承襲了傳統而已。
我沒辦法判斷他是不是在唬爛我,但他的食譜算是還蠻靠譜。
大麻跟水煮開了大概五分鐘後,我的恩師拿起一塊石頭,開始在一尊平坦的大理石上把濕潤的大麻搗成泥。等大麻泥被搗得黏呼呼之後,他便將之倒入了果汁機,將優格、水果,還有一開始用來煮大麻的水通通打到「你儂我儂」,大麻水果優格飲品就完成了!經我一試,師傅的作品是真貨──因為我嗨了!
印度的「班」可以強到十八禁,但印度的大麻多半屬於野生種且栽種在戶外。總之在我想從洛杉磯舒服的家裡複製這種飲品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嗯……困擾。我的老師沒用秤,但眼睛告訴我他煮了大概四分之一盎司的大麻來做我的那杯「班」。我於是用了大概八分之一盎司來當作一人份「班」所需的量,因為我假設我在洛杉磯大麻有印度大麻的兩倍強。
我這麼想並沒有錯!但也不算全對就是了。
我把大麻對兩杯水煮了五分鐘,濾掉了水,然後分兩次倒進一杯杏仁奶(一次半杯),將杏仁奶跟大麻一起搗成泥,然後同樣分兩回把杏仁漿濾到玻璃杯裡。杏仁奶都用完了之後,就換椰子油上場了。我把四分之一杯的液態椰子油搗進了大麻裡,然後同樣把油濾了出來。最後我剩下的就是大約兩杯的液體,還有被我蹂躪到無以復加的大麻殘局。靠著這兩杯液體,我調配出了四杯飲品:兩杯是水果優格口味,兩杯是可可(粉)優格口味。
我撥的如意算盤是這可讓四個人嗨,但又不會太嗨,但人生就是有這個「但」,而且這回我誤判得有點慘。
拿美國加州的醫療級大麻去跟印度拉賈斯坦邦路邊的雜草大麻比,就像是「拿雞腿去比XX」,是一個前者「虐菜」後者的概念。醫療級大麻的純度就算打個五折,拿去做「班」的原料都非常不適合。像這樣的東西,不要說一杯,一個人喝一小口就差不多了,結果我喝了也不多啦,就八盎司而已(而且人家還有放水果跟優格)。我倒了相同的分量給另外三個人,他們分別是大衛.貝爾(David Bell)與喬許.薩貞(Josh Sargent)這兩位是我的研究同仁,以及跟著我吃了不少苦,我未過門的愛妻瑪珍塔。
我先把自己的那杯給乾了,因為我覺得這是我的職責所在。但十分鐘不到我不單單是嗨而已,我是嗨到覺得人「不爽快」。瑪珍塔果然冰雪聰明,她只啜飲了一兩口自己的那杯「班拉西」,而我也必須肯定她有來警告我說這東西不可小覷,是我不懂得「聽某嘴大富貴」的道理。我總以為自己在加州喝過兩年洋墨水(嗯,不對,是服用過醫療級大麻),所以我堅信自己的體質特異,不會才喝一杯這玩意兒就想要躺平。
但我把這玩意兒想得太簡單了。
一發現這東西果然超強,我立馬衝去警告大衛跟喬許,但一切都已經太遲了,他們那兩杯都已經差不多見底了。但在那個當下,我還是牽強地抱著一絲希望,最嗨大概就這樣了吧。
結果是沒有最嗨,只有更嗨。接下來的一個地球小時,我們的「高度」從地表升到大氣層,然後再從大氣層進入外太空,一整個太空漫步起來。再接下來的幾個地球小時裡,我兩眼確定都已經睜開了,但我看到的除了幻覺,還是幻覺。我一下子覺得自己全身不遂,頸部以下癱瘓,一下子覺得自己呼吸困難。大衛一度只能悲觀地認定自己要死了,便要我打電話叫救護車。就這樣現場出現了打火兄弟,但對於跑這一趟只是因為這兒有人大麻過量要送醫,英雄無用武之地的他們顯得老大不開心。
相信我,我知道這一切聽起來有多離奇、多滑稽。大麻應該是地球上最最溫和的麻藥了,但也正是因為大麻無害的名聲太響亮,我才會一個不小心低估了它。以靠著麻藥升天而言,我不算是個資歷太淺的太空飛行員:從十九到二十二歲的這段期間,我不少時間不是待在不同的幻覺裡面,就是正要從幻覺裡返回地面。所以我不是沒有經驗,問題是這次我沒有心理準備。「班」我不是第一次下肚,醫療用大麻的潛在強度我也清楚。但就像為大麻相關就醫人數跳升百分之五十九貢獻了一己之力的每個人一樣,我小看了大麻。
我把大麻當成了開心一下無傷大雅,想來就來不會怎樣的普遍級麻藥。結果大麻大神給我的天罰就是連續幾小時的可怖幻象。大衛活了下來(就跟你說大麻不會要命,是不是?),而我慢慢也不再一闔眼就鉅細靡遺地預見自己悽慘的不同死法。但大麻已經給了我跟這世界一個很明確的說法:「有種就再狗眼看人低,你們這些白痴混帳。」
還記得我在本章開頭引用的那篇研究〈為受控的麻藥使用開發出儀式與社會賞罰的次文化效力分析〉嗎?那份研究裡引用了一名匈牙利精神科醫師湯瑪斯.薩茲(Thomas Szasz)的說法:
或許因為在所有的主要國家裡,就屬美國最不具備歷史傳統,所以美國人最容易誤解了儀式的本質是其他的東西,而結果就是我們把魔法誤認為醫學,把儀式效果跟化學誘因混為一談。
喔!湯米啊,湯米,我早聽你的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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